本报讯 (通讯员 刘延飞)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青龙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围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成立县司法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队由人民调解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普法宣传志愿者、安置帮教志愿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等6个分队组成。凝聚党员干部力量,统筹资源,更好地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
志愿者服务活动要求党员做好“三个服务”:一是服务政府,积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为政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服务农村,深入送法进农村活动,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服务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举办社区法律知识辅导班或专题法治讲座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走访帮扶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