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永学
最近,李克强总理在沈阳主持召开部分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时要求,“政府要当裁判员,不要老想当运动员”,“不要总让人觉得‘政府的手闲不住’”。
李克强总理的话一针见血!
改革30多年来,政府部门习惯了对市场调控干预,甚至干预了市场主体、市场机制、社会组织可以自律的一些事项,形成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事实。现在,改革需要深度释放市场能量,政府被要求只能在场边作裁判。但是,一些政府部门当运动员的欲望依然存在,这种欲望无疑会成为“裁判黑哨”的诱因。所以,政府职能转变,必须靠法律手段推进,通过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让权力之手“闲”下来。
但是,现实远没有我们设想的乐观,预防惩处“黑哨”,规范权力之手,任务还相当艰巨。
政府部门吹“黑哨”,直接表现为违法行政,而制约违法行政的最有效途径是司法诉讼。但是,司法实践中,一些行政机关表现出对法律的极不尊重,在行政诉讼中态度消极,甚至不应诉、不出庭、不答辩。一些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行政裁判。
从司法机关角度看,行政诉讼“门槛”太高,很多“民告官”案件被挡在了法院大门外。这说明,在现行司法体制下,司法权难以抑制行政权,使得司法机关无奈提高立案标准,回避和行政机关的“碰撞”。即便部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一些法官由于害怕得罪政府机关,违心裁判、协调撤诉的现象也比较严重。
失去法律有效制约的行政权力,能够老老实实地把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吗?答案你懂的。
所以,让政府规规矩矩做好“裁判员”,有赖于深化改革,一方面是政府自身改革,一方面是司法体制改革。据悉,河北省政府法治办正在拟定推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到庭应诉制度。“一把手”到庭应诉一次,胜过思想教育十次。如果这一制度得到推行,对于政府机关尊重行政诉讼、接受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能力等,无疑将具有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