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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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发票 罚你没商量

  近日,青县地税局稽查局在对一起举报案件进行核查时,发现被举报的某小区物业给业主开具的物业管理费凭证是白条三联单,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关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和第二十四条第(五)项关于“纳税人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稽查局对被举报人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张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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