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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3·05”重大交通
事故嫌犯被批捕

  本报3月20日讯 (周慧娜)魏县人民检察院今天披露,导致4人死亡的魏县“3·05”重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吕某,3月17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2014年3月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吕某驾驶超载的冀D97857、冀DDD85重型厢式半挂车沿定魏线由南向北行驶至魏县前屯村路口时,占用对向车道向右转弯时,与同方向行驶的冀D6Y933轿车相撞,造成轿车内的四人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后果。

  据调查,轿车驾驶人刘某系醉酒驾驶,且故意遮挡号牌,未保持安全车速。事发当晚8时30分,轿车驾驶人刘某及车内三名乘客李某、侯某和杨某在魏县一家饭店用餐,四人饮用了大量白酒。饭后刘某不顾酒驾危险载着其他三人离去,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抽血检测,刘某酒精含量为215.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李某酒精含量为165.1mg/ml,杨某酒精含量为162.4mg/ml,侯某酒精含量为177.9mg/ml,均属于醉酒状态。在这起事故中半挂司机吕某和小型轿车司机刘某负同等责任,三名乘客不负责任。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四名死者都非常年轻,属85后,均已婚,并各自生育两个幼年子女。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四个幸福的家庭陷入了极度悲痛中。

  目前,吕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被批准逮捕。案件由侦查机关继续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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