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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建华)2月25日下午,高速交警磁县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例行检查时,从一辆昆明开往石家庄的大巴上发现18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其中3只已被闷死。目前,河北、云南两地警方已联合对此案展开全面调查。
据了解,2月25日13时许,高速交警磁县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临漳县路段冀豫界主线站执勤时,对一辆由昆明开往石家庄车牌号为“云AR3803”的长途客车进行例行检查。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在空间狭窄的行李舱内,有4个直径五六十厘米、近半米高的竹筐,每个竹筐不仅用数道铁丝将盖子牢牢固定,里面还时不时有异常的声响,竹筐下面则是成片散发着刺鼻气味的排泄物。经认真检查,4个竹筐里面共计装有18只大小不一的猴子,其中3只已经死亡。
由于猴子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并且此案涉及猴子数量较多,已构成重大刑事案件,高速交警磁县大队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猴子进行扣押,并将案件移交临漳县公安机关。
26日凌晨1时,高速交警磁县大队和临漳县习文派出所民警经咨询邯郸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连夜将18只猴子送至邯郸市丛台公园动物园区。
据动物园区负责人介绍,这些猴子为猕猴,系我国常见的一种猴类,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经仔细观察,15只幸存下来的猴子来自不同的群体,最大有五六岁,最小的1岁左右。因为路途受惊吓过度,它们一个个正处于“应激反应状态”,应尽快让其得到紧张缓解,避免造成死亡。
动物园工作人员很快在一块安静的地方为猴子们安排了临时的家,针对个别体质较弱的猴子,工作人员还专门进行特殊护理,让它们尽快恢复体力。
邯郸市丛台公园动物专家刘付明根据经验判断,北方人一般不会将猴子当作野味摆上餐桌,这些猕猴很可能是被当作宠物卖给个人饲养,或者高价出售到个体动物园、马戏团。
25日下午,临漳警方已和云南昆明警方取得联系,双方决定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国家珍贵动物案联合展开调查。
图为装在编织袋内的猕猴。
本报记者 李建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