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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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司法拍卖改革工作受到省领导肯定

  

  本报讯 (记者 曹永学 通讯员 丁力辛)省法院司法拍卖改革工作经过半年多运行,在预防司法腐败、保障司法公正、提高拍卖成交率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省领导高度评价。日前,省委书记周本顺就此作出批示:“加大推广力度,做到公开透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也批示:“这项工作抓得好。审判执行工作要赢得群众满意,公正、透明是关键。”

  省高院自去年上半年开始试行网络司法拍卖改革工作。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最高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法院实际,省高院制定了《关于司法拍卖网络试拍规则》,就网络拍卖的启动、拍卖机构的确定、拍卖的委托、拍卖的实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选择石家庄、唐山、廊坊、秦皇岛、沧州5个中院作为网络司法拍卖改革工作试点。

  在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省高院确定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特别规定: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对竞买人身份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法律责任。为此,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了项目经理负责制,竞买人身份只能由项目经理一人掌握,不能向包括法院工作人员在内的任何人泄露,目的是在公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建立隔离带,预防不正当竞争,确保司法拍卖客观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采用多种方式发布拍卖信息,确保拍卖信息公开最大化。负责拍卖的拍卖公司按照省高院的要求,采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竞价数据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全程公开,确保竞价公开、交易公正。

  去年以来,省高院先后举办6次网络司法拍卖,14个标的物首拍成交12个,总成交额近1亿元,首拍成交率85.7%,远高于改革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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