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王海龙)日前,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势开局,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明确以“七项活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七项活动”即: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集中解决瑕疵案、立案难、案件周转时间过长问题;开展深化服务年活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人身伤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依法审理大气污染、污水排放、毁坏森林草原耕地等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开展司法为民便民活动,民事案件简化手续,清理再审案件审查不及时、立案收费不规范,加大巡回审判、巡回立案、远程立案力度;开展深化司法公开年活动,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和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全面推开,全市法院互联网庭审直播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运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立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完善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制度,强化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等;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做到“五个一”,即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办案卷宗、一套稳控措施,着力削减信访积案;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推进年活动,落实《机关精细化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公车管理、会议公务接待,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