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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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院十举措
力保民生案件执行

  本报讯 (通讯员 穆天翔 记者 陈兆扬)近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彻底扭转“执行难”问题的十条措施》,在调整执行机构职能、增配人员力量的基础上,将解决“执行难”和确保涉民生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效作为今年重点攻坚项目。

  据了解,沧州中院的“十条措施”包括:实行执行案件调度制,在全市法院迅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各基层院要对执行积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执行信访案件督办、通报制,执行局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信访情况详细登记、认真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限期督办、通报排名;按被申请人类别、案件性质等进行分类,研究各类案件的解决办法,提高执行效率;用足用好执行手段,采取冻结查封、媒体通报、限制出境等多种方式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力量;专题研究诉前保全工作,组织专人对诉前保全工作职能由审判庭转交执行局办理的可行性和立案审理部门与执行局衔接细则进行论证;重视执行经验交流,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完善措施和办法;加强后备力量培养,善于培养和挖掘年富力强的新生力量;注意执行办案规范,逐步把执行工作的各个细节规范起来,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研究整合力量的方案和办法;坚持集体把关机制,重大特殊案件要信息共享、统一调配、集中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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