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人民法院日前成功执结一起拖欠了13年抚养费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何某不仅给付拖欠的17000元抚养费,还自愿多给付33000元。
杨某与何某2000年达成离婚协议,婚生男孩随母亲杨某生活,何某给付子女抚养费17000元。然而,何某始终未予兑现。杨某多次申请强制执行,均因无法查实何某的下落和财产而中止执行。2012年5月,杨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走访,查实何某的户籍和住所,采取查控措施并对何某进行释法析理。何某被执行干警人性化执行精神所感动,表示愿意和解。 张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