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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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车位划伤对方车辆
唐山一市民因故意损坏财物面临处罚

  

  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因抢车位心生怨气,为泄私愤,竟将对方车辆划伤。近日,唐山路南警方破获了一起邻里间因停车矛盾引发的故意损坏财物案。

  1月19日8时许,唐山市路南公安分局刘屯派出所接到李某报案称:其1月18日晚将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停在某餐馆门口,次日早上去取车时,发现车身、机器盖、尾部均被划伤。路南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调查。办案民警通过大量走访摸排、调看监控录像,对作案嫌疑人进行确认,最终确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王某家中,但只有其妻子独自在家。办案民警耐心做王某妻子的思想工作,让其尽快劝说王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2月17日,嫌疑人王某终于到刘屯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嫌疑人王某交代,他与李某是邻居,之前因同时抢一个车位引发口角,从此怀恨在心。1月18日晚,其在回家路上见李某的车停在路边,为泄心头之恨,便将李某的车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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