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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司法正能量 护航公正促和谐
——衡水市两级法院2013年工作回眸
街头送法

服务企业

巡回法庭

  

  文/本报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张婧 张名晔 图/隋魏巍

  

  

  立足审判工作

  主动服务大局

  

  2013年,衡水全市法院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充分发挥审判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引导、调节作用,创新工作方式,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社会环境。2013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521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2200名。依法严惩了职务类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以及破坏环境类犯罪。成功审结一批大案要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建设。重点开展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传销违法犯罪、“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环境污染犯罪等专项活动,有力地打击了“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的气焰,维护了社会安宁和稳定。

  立足审判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3年共审理扶养、赡养、抚育案件共计167件,调撤结案126件,调撤率达到75.45%,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妥善调节婚姻家庭关系。高度重视涉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案件,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报酬权益、就业权利和保障权利。2013年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57件,诉讼标的金额为116.8984万元。两级法院均设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有力地促进了劳动用工秩序的规范。针对近年来侵权类案件尤其是交通事故的案件增多,中院出台了审理侵权类案件赔偿问题指导意见。同时,将30篇典型案例编印成册指导基层法院进行裁判,统一了裁判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合法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发挥司法服务功能,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从衡水实际出发,创优服务环境,支持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对列入“行业巨人”培育名录的企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支持“央企入衡”、“民企入衡”、“外企入衡”专项行动计划,发挥司法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优势,积极参与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努力预防、减少、化解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全面推行了“司法功能前移”模式,主动上门服务,提示企业进行风险预防,取得了明显的综治成效。深入开展“双联系”活动,延伸审判职能。实施重点建设项目一对一法律服务,协助重点骨干企业、支柱产业及时化解矛盾隐患。建立了民商事司法信息发布制度,采取召开审判信息发布会等途径对涉企、涉商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促进良好法治环境形成。全市法院积极研究建立司法决策和涉诉矛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排查和预警,对执法办案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预防和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工作;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关怀帮扶工作,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法守法,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2013年,全市法院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法律讲堂、法律咨询等各种法治宣传活动,接待咨询群众近千余人,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司法为民

  守护公平正义

  

  

  

  为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最大范围惠及人民群众,衡水中院采取多项举措,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全力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入基层化纠纷,“心贴心”送法上门。衡水法院在全省率先推行了“一乡一庭”机制建设,以“一乡一庭”为法律支撑点,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安平县、饶阳县、景县全面试点铺开。同时,配套开展了“法官与村官对接”活动,按照属地原则移交到当地的诉调对接工作站,将诉调对接的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化解在最初的萌芽状态,降低诉讼案件数量,实行调解优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定人包村,积极排查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司法问题,将诉调对接的关口前移,主动化解纠纷,服务平安建设。仅饶阳县法院2013年33名法官分包全县197个村,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纠纷57起。

  创新司法公开方式,“面对面”对话群众。以政务网站为基础,通过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电子公告屏、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向公众提供各类司法信息;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案件受理之后,当事人可以查询案件的审判执行进展情况。改革庭审记录方式,努力实现对全程庭审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创新庭审公开方式,以视频、图文、微博等方式公开庭审过程。完善庭审记录保存,使专门数据集中管理、定期备份,长期存放、逐步实现诉讼档案电子化;率先开通了全省法院首家实名认证的院长微信平台,内容涉及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实现了“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全覆盖。群众只需要动动手指,就可以实现与法官沟通和交流,增强了群众与法院之间的互动,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坚持以人为本,弘扬司法正能量。主动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风险须知、诉前调解、释法答疑、案件查询、费用结算等“一站式”服务;对涉及老弱病残等社会困难群体的案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提供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集中力量加强巡回审判,把庭审开到基层,努力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成为了弘扬正能量,践行“阳光司法”的典范。

  

  

  狠抓审判管理

  提高审判质效

  

  

  2013年,衡水中院以审判管理工作带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上水平,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取得了“以管理促审判”的良好成效。

  规范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案件节点监控。首先,强化源头监管。在立案环节,该院加强信息输入准确的监控,定期通过网上查询手段检查立案环节是否存在问题。其次,强化审限监管。凡是有延长、扣除审限等情况的,对按照法律程序经过严格审批的案件,进行核对、检查,确认信息无误后统一进行网上操作,并对将超审限案件进行督办。对已超和延长审限案件,进行通报,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扣除主办法官的得分。为使管理出实效,改变以往纸质通报的模式,采取了“飘窗式”管理方法,每天对全院临近审限的案件逐一进行排查统计,在内网通过“飘窗”进行提示,同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逐件通报,既可以在第一时间内提醒相关部门和办案法官案件办理进度,又可以提高管理效率。最后,强化结案监管。对全院各业务部门的案件信息和裁判文书进行严格审核后,进行案件报结。并且通过案件报结信息,及时掌握发还改判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整理汇总信息,作为领导决策的参考依据。

  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为严把案件质量关,衡水中院重新制订了各类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并组织11个业务部门开展了案件集中评查,对评查的结果以召开案件评查分析讲评会的形式进行了通报。根据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书记员、主办法官、质检员,以及档案室的责任划分,明确了具体职责,建立了入库前案件质量把关四道关机制,形成了案件质量检查无缝隙模式。同时,建立案件日常评查机制,规定每半年由院里集中组织一次案件评查,严格奖惩,对存在问题的要通报到庭、到案、到人。

  衡水中院还建立了案件质量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业务庭室及每名审判或执行人员的个人结案数、调解、撤诉数、(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根据工作情况对部门和个人进行业绩考核、通报排名。使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一目了然,极大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有效促进了法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加强指导完善绩效考核。通过对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等各种渠道形成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找出法院审判工作中的“短板”,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在每个月案件质量通报中,都会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明晰审判执行工作的总体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促进整体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有序、良性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的审判管理水平,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发展,中院利用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对下督导检查之机,结合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现状,对审判效率管理、质量管理和日常具体工作进行了指导和部署,明确一段时期内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导向。同时,制定了《基层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绩效考核规定》,选取了六项重点指标,采取百分制和累计加分方法对基层法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以65%的权重计入基层法院年终考核综合成绩。

  认真开展专项活动,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发展。自3月11日至6月30日中院组织开展了清理超审(执)限案件专项活动百日会战。对清理出的255件案件,逐案登记排查。通过采取逐案通报、重点督办等措施,至活动结束结案率达到了98.4%。同时,制订了《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长期未结案件的日常管理、集中清理等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增强执法能力,自4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了发还改判指令再审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全市法院共141件案件进行了检查,各法院逐案进行分析,查问题、找原因,定措施,提高了案件质量。

  为客观评价全市法官的工作业绩,充分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中院还制订出台了《“金法槌”评选办法》,从案件质量、庭审质量、综合能力等方面全面衡量法官素质,从全市法院评选出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金法槌”称号法官。

  

  

  借助“信息化”平台

  打造“数字化”法院

  

  

  衡水中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先后对监控平台、数据存储系统等硬件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到2013年底,全市两级法院共建成65个数字化法庭。随着硬件设施不断完善,与之相匹配的软件建设也在不断充实,在审判管理、规范流程、提质增效等多个方面做出了努力与成绩。

  审判管理智能化,让司法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审判质量管理系统把审判质量指标分解到庭、递进到人,进行审限预警、质量跟踪、通报,并与综合绩效考评结合,审判质效评估系统使反映法官业绩的31项业务数据自动生成、动态排序、真实可靠,改变了以往人工填报随意性大、考核凭感觉、奖惩靠感情等问题,使每名法官的绩效都明明白白展现出来。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使全市法院可以对自身相关的互联网各大网站、论坛、微博等热点网络应用进行监控,及时掌握和本院相关的互联网舆情,从而辅助法院领导提前或有效地应对问题,从宏观上把握和处理相关突发情况。

  审判流程规范化,做公正办案的“第三只眼”。承办法官将案件的详细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并根据审判流程环节生成相应的法律文书后,由法院裁判文书纠错系统对裁判文书中可能出现的常见错误及时更正,防止带病“出门”。校对完成后逐级呈报,主管领导收文后运用文件签批留痕功能在文书上签署意见,审批后用电子签章系统进行网上签章,该系统同时与电子卷宗系统挂接,实现了流转网络化和办案一体化。

  法院设立了监控指挥平台,院领导、监察部门和业务庭庭长在内网上可以查看到各审判庭的开庭情况,对法官庭审中的举止进行网上监督,法官更加注意自己在庭审中的言行,提高了驾驭庭审能力,为打造“阳光”法院提供了保障。

  行政办公自动化,上传下达驶入“快车道”。办公自动化系统使以前多环节的工作几分钟的时间就完成了。有效提升了文件签批、流转效率,节约了大量耗材和人力。

  即时消息协作系统的建设实现全省三级法院通过网络进行网上业务交流,同时与数字法院业务系统、办公系统进行挂接,可对相关人员所办事项进行“星号闪烁”提醒。

  审务公开便民化,群众共享“信息化”成果。全市法院采购巡回审判箱20多套,法官到村镇、社区、田间、地头开庭,为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的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为开展“一乡一庭”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保障。

  触摸屏公共信息查询系统是全市法院拓宽司法便民服务的重要平台,通过该系统可以查询案件信息,当事人只需在身份证读卡器上刷取身份证,承办庭室、主办法官和案件进展阶段等详情都会一目了然。

  衡水中院还开通了官方微博和院长信箱,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收集社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信息化建设的推广与应用使该院实现了办公办案无纸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流程监控网络化和庭审记录电脑化的“四化”标准。信息化系统整合了全市法院信息资源,实现了两级法院系统审判流程管理的统一,完成了审判数据资源共享,集中管理、集中存储,开创了信息化新的大集中应用模式,实现了“行政办公自动化、审判流程网络化、卷宗管理数字化、司法信息公开化”。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筑牢社会和谐防线

  

  

  2013年,衡水中院在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努力提高司法公信的同时,致力优化“两个环境”,在基层基础建议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

  夯实基础保审判,司法为民谱和谐。为增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力量,把大批矛盾化解在诉前,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推行了“一乡一庭”机制建设。以“一乡一庭”为法律支撑点,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把衡水打造成“枫桥经验”的升级版。接下来,全市法院将全面推进“一乡一庭”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打举措,把法庭搬到乡间村镇,把法律送到群众家门口。把法院、法官、法律推送到群众的家门口,让干警从机关里走出来,接地气,壮底气,真正把“群众路线”固化在脑海里,把“群众”永驻在心坎上。

  

  

  夯实基础促发展

  围绕审判抓党建

  

  

  衡水中院按着“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要求,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激发服务保障法院建设科学发展的活力,通过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培训,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巾帼英模”、“司法为民先进个人”、“中国好人”等先进典型。通过抓党建,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干部队伍。2013年,衡水中院被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夯实基础提形象

  塑造文化铸法魂 

  

  

  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周廷生院长在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短期管理靠制度,长期管理靠文化。实现法院工作跨越发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就要下力抓好文化建设,用文化建设统领法院各项工作。”

  全市法院强化文化建设。两级法院的院史室、荣誉室、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室、图书阅览室和文体活动室,无不成为了廉政教育以及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展示法院文化和形象的窗口。衡水中院还建立了“周五学习机制”,机关党委制定每月学习计划,各支部在每周五组织干警进行政策和业务学习。成立了“金色天平艺术团”、阳光文学社、书画摄影协会、裁判和调解艺术研究会等11个组织,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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