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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河北石盛投资有限公司通知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变更相关事宜的公告

  

  

  河北石盛投资有限公司:

  兹有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股份”)于2014年1月9日向贵公司注册地址及其他可能联系到贵公司的地址发出通知,告知拟以228315669.44元的总价向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天宸股份所持有的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冀圣公司”)25.5%股权及其他相应权利,并请贵方书面答复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除其中一份通知于1月10日被签收外,其他均无人签收而退件。截至2014年2月14日,自发出通知已逾30日,自签收日起也已逾30日。目前仍未收到贵司的有关书面答复。

  上海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元”)于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月16日、2014年2月8日向贵公司注册地址及其他可能联系到贵公司的地址发出通知,告知拟以52882万元的总价向石家庄德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华元所持有的河北冀圣公司65.17%股权及其他相应权利,并请贵方书面答复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截至2014年2月14日,三份通知均因无人签收而退还。

  另,河北冀圣公司也已于2014年2月8日向贵司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函,通知贵司于2014年2月24日上午九时在上海长宁区仙霞路8号仲盛金融中心30楼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一、审议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拟以228,315,669.44元的总价向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河北冀圣公司25.5%的股权及相关债权;

  二、审议上海华元房地产有限公司拟以52882万元的总价向石家庄德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河北冀圣公司65.17%的股权及相关债权;

  三、审议北京京智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拟以44,710,746.89元的总价向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河北冀圣公司5%的股权及相关债权。

  但贵司一直无人签收,快递公司已作退件处理。

  鉴于此,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特在此登报再次声明:

  1、希望贵司能于2014年2月24日参加上述股东会议;

  2、希望贵司能就是否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就上述股权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作出明确意见;

  3、如贵司届时仍没有参会,并在股东会召开之日或之前仍未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则视为贵司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冀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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