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春雷
近日,老李翻看着网站上的各种售房信息,在所有房源中细细比对、认真挑选,一心想要买个价格合适的新房。当他看到张家口资讯网上一则售楼信息时,顿时眼前一亮——108平方米的房子只卖40万元,虽说是期房,但房子坐落在市中心,首付也只收取10万元,这么多“诱人”的条件,让老李激动不已,他当下便拨打了对方的联系电话,并约定了会面详谈。
一见面,“房主”齐某便热情地向老李讲起了房子的各种优势,听得老李频频点头称是,对于他颇有疑虑的超低价格,对方也给出了合理的回复,称因为购买的是弟弟单位的团购房,所以价低,为了表示诚意,齐某还将老李领到了该房的售楼中心外,告诉他售楼中心就在这,不放心可以去问。见对方如此真诚,生怕错过好机会的老李,便一口答应尽快回家凑齐10万首付款。此时,齐某提出了条件:“这么便宜的房子很多人抢着要,你要是真打算买,最起码得给我留个押金吧!”感觉对方的要求合理,老李便在当天下午到齐某的住处将一万元购房押金交付给对方,也顺利地从齐某那里拿到了购房协议及购房合同。
自认为捡到大便宜的老李,晚上到朋友家做客,特意显摆起了自己的好运气,凑巧的是,朋友也购买了同一地方的房子,并拿出自己的购房合同及协议给老李看。当看到对方的协议及合同时,老李顿觉大事不妙——朋友的房子是从售楼处买的,合同及协议肯定错不了,可这些同自己的那份从格式到落款、印章完全不一样,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自己被骗了。之后的几天,老李多次到齐某的住处索要押金,对方都以身在外地为借口拖延。1月16日,在多次索要购房押金未果的情况下,老李选择了报警。
1月17日,接到报案的张家口市公安局新华街派出所民警将刚刚返回家中的嫌疑人齐某捉拿归案,他对诈骗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负责本案的民警张好钢介绍,齐某,无固定职业,去年年底,因为做生意赔了钱,资金周转不开,便通过编造售房信息骗取钱财。为了使骗局更真实可信并掩盖时间长,他利用电脑伪造了一份市区某处商品房购房协议、购房合同,并将售房信息刊登至张家口市资讯网进行诈骗。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老李的购房受骗经历,警方提示,市民在购买房产时,首先要确定房源的真实性,如果是现房可以到房管局查看相关的备案情况,如果是期房,则可以到该房的售楼中心询问房屋是否售出。另外,在签订购房协议时,要明确购房协议上标注的房屋情况是否合法、有效,面积、楼层等也要核对准确,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购买合法的情况下才能生效。
(作者单位:张家口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