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增强
除夕是合家团圆的日子,这个除夕却是邢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最忙碌的时候。针对被执行人一般都会放松警惕回家过年的情况,执行人员借此有利时机开展工作。
刘某2012年10月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向王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一年后偿还。可期限届满后,刘某一直未给付借款,王某于2013年12月诉诸法院。因刘某未出庭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王某借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执行人员多次打电话联系刘某让其主动履行,可他均以各种理由推托。执行人员曾三次到他家执行,均扑空。
今年春节前,负责执行该案的法官收到被执行人刘某在家的信息后,决定抓住时机。为了不惊动被执行人,2014年1月30日凌晨5时,执行人员来到刘某家。
敲开刘某家的房门,开门的是刘某的父亲。“大爷,你儿子在家吗?”刘父尚未弄明白执行人员的身份,顺口答:“好像还在睡觉,我去喊。”约摸过了5分钟,刘父出来却说儿子没回来。执行人员见刘父目光躲闪,说话词不达意,断定刘某肯定在家,于是表明身份,进屋后将在床上的刘某逮个正着。
“大过年的,你拖欠老王的借款,还是赶紧履行算了。现在老王的日子过得也不容易……”执行人员不厌其烦地给刘某做思想工作。
“我是应该赔,但没有钱,别人也欠我的钱,等他们给了我再说。”面对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刘某仍表现出一副不屑的样子,且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果断对刘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刘某的妻子闻讯后,立即筹钱来到执行局办公室,恳请执行人员原谅刘某的做法,并代为交上欠申请人的借款2万元。
就这样,除夕当日,该院共执结案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