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伟)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在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里,全省公安民警放弃休息,坚守岗位,扎实做好各项安保工作。假期期间,全省治安形势平稳,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据了解,春节期间,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冬季行动”、“打盗抢保民安”和“春节追逃集中统一行动”等专项行动,全省公安机关累计组织出动巡逻警力8万余人次,处置各类警情1000余起,抓获各类逃犯662名,破获刑事案件135起,保持了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各地公安机关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力度,全省共组织警力17000人次,动员社会力量27000人次,对重点地区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严厉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个人禁放品种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伤人扰民问题的发生。
利用春节期间在逃人员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春节“追逃”统一行动。春节期间,各地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打击街头犯罪、打击“两抢一盗”集中统一行动,有力遏制了春节期间侵财犯罪的高发势头。公安部门特别加大了对社会面和旅游景点的治安巡逻密度,确保把不低于25%的警力摆在易发案部位和时段,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春节期间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对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管控到位。春节期间,我省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另据介绍,春节期间全省群众性大型活动共有76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公安机关督促主办单位完善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并派出足够的警力维护现场秩序。截至目前,没有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