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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辆摩托为抢夺

  本报记者 毛蕊

  一个月黑风高夜,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的一个村庄,几位不速之客的闯入惊醒了正在做美梦的刘某。没等刘某清醒过来,来自秦皇岛市的公安民警早就将锃亮的手铐戴在他的手上。

  一个河南,一个河北,刘某怎么和秦皇岛扯上了关系?

  这事儿还得从2013年8月份的一天说起。2013年8月26日11时许,在秦皇岛市开发区秦皇西大街与华山路交叉口附近的自行车道上,一位男士正在路上走时,忽然,一只手抓住了他脖子上的金项链,使劲一拽。等他反应过来时,一辆摩托车已经从身旁飞驰而过,只看到车上有两名男子。“坏了,金项链被拽走了!”眼看无牌照红色摩托车向西驶远,这位男士赶紧拨打电话报警。

  很快,警方就到达事发现场。据当事人的描述,民警开始驱车向西追寻。此时,逃跑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驾车行驶到开发区雪山路与牡丹江路交叉口附近路段,眼看价值近两万元的金项链就要稳稳收入囊中,他们却在半路上“摔了一跤”。原来,因车速过快,他们驾驶的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撞,他们被撞倒在地,身上不同程度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后,只看到了“躺在”路边的红色摩托车,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警方马上围绕嫌疑人遗弃的作案摩托车进行查询,发现该摩托车型号曾批次销往河南省周口市。另外,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滴落在肇事现场的血迹进行分析发现,有抢劫犯罪记录的河南籍人员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一系列技侦手段,民警确定刘某已逃窜回河南。经过详细部署,在周口警方的配合下,2013年12月28日深夜,民警将刘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得知,作案的摩托车是刘某和同伙花几千元钱买的一辆新车,专门从河南把车运到了秦皇岛,买这辆摩托车的目的就是专门用来作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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