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伟
积极推行劳教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里,我省推出一系列法治建设的大动作,为法治河北建设谱写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小康社会法治建设要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目标;省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了“法治化的发展环境是最好的发展环境”的要求。2013年,在中央和省委相关精神的指引下,我省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推动落实。
如何牵住法治建设的“牛鼻子”,为法治河北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和总体思路,成为2013年我省高层领导思考的一大课题。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思考,省委书记周本顺提出起草《法治河北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创造法治化发展环境、推动法治河北建设的总纲。《纲要》将法治的精神体现在具体制度、机制、措施上,规划了我省法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相信不久后随着它的出台与实施,将成为我省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人民群众的需求是改革的根本动力。为了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加强法治建设的期盼,2013年,我省政法机关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2013年年初起暂停审批劳教,14个劳教所按不同条件分别与戒毒资源、监狱资源、社区矫正资源、劳教和安置帮教资源整合;针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出台了《关于诉访分离工作机制的意见》等5个系列文件,完善了政法机关内部运转、政法部门之间对接、联合接访中心与政法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机制,确保诉访分离;省公安厅对2003年以来全省涉及户籍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形成了户籍制度改革调研报告,出台了简化落户手续七项规定;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我省有7个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三级法院已有65%具备网络庭审直播条件。
为切实解决司法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我省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使每一项司法权力的运行都纳入机制的“轨道”上来。省法院确认司法权力38项,省检察院认真梳理了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和检察机关行使的权力,省公安厅确认了4大类25小类67项职能权力,省司法厅确认行政处罚职权80项、行政许可职权8项、其他执法职权7项。同时,政法各部门还编制了司法权力运行目录和流程图。各地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不断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执法检查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法治河北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如何广泛发动群众、使群众亲身参与到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支持并监督法治建设的全过程,是全省政法机关探索的另一课题。2013年,全省政法机关紧紧抓住培育法治环境养成这一抓手,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和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认真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同时,修订了《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并结合全省换届工作开展了“法治大讲堂”活动和新任领导干部法治培训。通过不懈努力,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行事观念已经在燕赵大地形成风尚,积极学法、用法的理念已经在广大干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正在形成,法治建设在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助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