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河北福安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张福建申请执行你公司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于2013年1月29日作出(2013)正民城初字第00004号民事判决书,且已发生法律效力。审理期间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法对你公司所有的红木家具立柜、沙发、茶几、床、条几、床头柜共计35件进行了查封。本院依法委托河北荣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查封的家具进行了评估;现公告向你公司送达冀荣达评报字(2013)第12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报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正定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雷增学:
本院受理辛海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安南大街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张晨生、陈国忠:
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田志军与被告河北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国忠、张晨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石民再终字第00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审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苏振国:
本委受理的李小素(藁劳人裁字[2012]第08号)诉你职业病伤残赔偿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出庭通知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藁城市四明北街66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0日内,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2013年12月20日公告内容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藁城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石建民:
本会受理的(2013)沧仲案秘字第0069号案件,沧兴集团商砼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建民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已作出(2013)沧仲裁秘字第0069号裁决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沧州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刘孟德、杨长猛、刘国祥、辛勇、丁清东、郝泽龙、张德鹏、张洪伟、夏芳、孙文彦、吴国江、李红寿、张万斌、于汝星、王雯、季兰生、郭建侠、孙文忠、丁明宽、郭景东、姜浩、郝金亮、刘宝杰、刘连颜:
申请人沧州市佳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013)沧仲案秘字第0107、0108、0110、0112、0113、0115、0117、0118、0120、0121、0125、0126、0127、0129、0141、0143、0145、0146、0147、0148、0149、0150、0151、0153号】,已审理终结,并于2013年12月19日作出裁决。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沧仲裁秘字第0107、0108、0110、0112、0113、0115、0117、0118、0120、0121、0125、0126、0127、0129、0141、0143、0145、0146、0147、0148、0149、0150、0151、015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沧州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