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崔立中 张爱兰)今年以来,元氏法院积极对接社区矫正工作,大大降低了重新犯罪率。
今年1至11月,该院判决生效刑事案件涉案被告人共计185人,其中因判处管制、适用缓刑需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共计110人,占59%。该院在对接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拟适用缓刑的刑事被告人,法院在判决前以《社区矫正调查意见函》的形式,征求被告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司法所的意见,同时对适用缓刑的刑事被告人,进行相关内容的告知,明确其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责令其当场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教育、督促其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若干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对于拟判缓刑的案件,该院在开庭前三日内,将开庭时间、地点等内容通知司法行政机关或拟判缓刑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并派员到庭衔接。法庭宣判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法警监督配合下,与社区服刑人员谈话,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教育并做好笔录,督促社区服刑人员自判决生效若干工作日内持《刑事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