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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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化解基层矛盾第一道“防火墙”
——河间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11月27日,司法部基层指导司副巡视员李兵来河间调研人民调解工作。       惠泳 摄

  李顺增

  近年来,河间市司法局把人民调解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火墙”,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社会和谐目标。

  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首先,通过自荐、村(居)委会推荐、司法局和乡镇政府共同考核方式,在现有人民调解员中选聘181名退休政法干部、公务员、教师、老支书等一批懂法律、晓政策、社会威望高、调解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同志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建立起一支专职人民调解队伍。第二,改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81名首席人民调解员成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第三,把乡镇干部被动接访改为下基层接访。许多首席调解员经过实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调解风格,如:侯占国建立老侯调解室,不仅为周边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还联合其他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联合调解;王志强总结出“两调一议”工作法,利用当事人讲面子、重名声的特点和不愿把“家丑”亮出来的心理,让调解这一“软”手段硬起来;孙志国通过红白理事会调处村里各种矛盾纠纷;李秀琴利用从教多年、学生遍及周围各村的优势,发挥个人魅力在周边村镇的调解工作声名鹊起。

  建立“三调”联动工作平台。每个乡镇司法所成立“三调”联动工作中心,中心主要作用:一是首席人民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需要国家行政部门配合调解时,向司法所所长提出,司法所负责联系相关部门派员予以配合;二是首席人民调解员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或者是涉及人员多、易激化、呈现出群体性趋向的矛盾纠纷,及时移送中心,由党委政府统一协调。三是各行政部门受理的矛盾纠纷,认为人民调解能够解决或需要人民调解帮助解决的,通过司法所中心平台移交、委托首席人民调解员调解,或者联系首席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三调”联动中心的建立,使司法所长从日常矛盾纠纷调解的具体事物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放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培训调解人员,建立完善调解制度,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和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上,既规范、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又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实现了优势互补。

  调审互动化解矛盾纠纷。建立首席人民调解信息库,录入181个首席人民调解员姓名、性别、所在区域、调解特长、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电子档案方式向河间人民法院和法庭备案。一方面将多次调解仍难以达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引入诉讼程序;另一方面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在立案之前,将矛盾纠纷移交给当事人所属行政区域的司法所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由首席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再由法院立案。已经立案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邀请首席人民调解员与审判组织共同调解;已经判决的民事案件,法院积极引导首席人民调解员主持诉后执行和解。通过诉前告知、诉中委托、诉后执行和解等方式,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2012年以来,法院立案总数5020件,比周边相当人口的县市减少近一倍;其中民事案件3296件,首席调解员参与调解解决2472件,诉讼结案的仅有824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5%,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建立平安和谐幸福河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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