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倩
近年来,邢台市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法律援助便民、惠民、为民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推出了一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努力打造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
扩大援助范围
拓宽申请渠道
在全市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亮起来”活动,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工作。邢台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专门的接待室,开通了“12348”全市法律援助便民热线。全市绝大多数县(市、区)对所有涉及困难群众民生权益保护且有立案可能的事项,不再区分案由,只要申请人持有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法律援助机构就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使法律援助从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积极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另外,还在市县两级总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为下岗职工、妇女等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机制建设
完善保障措施
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效果的凸显,该市法律援助经费已全部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经费保障力度逐年加大,援助律师办案积极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实施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度,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对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再审查案由,随到随立案,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减免费用20%,特困家庭予以免费,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实行上门服务。该项工作受到了省司法厅和邢台市政府的通报表扬,并被省司法厅在全省推广。通过设立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与民政、劳动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协作互动机制;建立与公检法机关的法律援助案件对接机制;建立全国法律援助城际协作机制,维护该市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创新工作模式
维护社会稳定
基层民调组织受理的民调案件,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调组织应当帮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同时,确立了“非诉调解为原则,法律诉讼为保障”的全新法律援助工作理念,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类案件实行调解,作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前置程序,减轻了受援人的负担,达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开展了“法律援助与信访群众同行”主题活动,在涉法涉诉接访中心设立工作站,派驻律师值班,为符合条件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积极探索“三中心合一”建设,大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