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愫)日前,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规定,结合唐山市实际,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坚决刹住元旦春节期间公款消费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提出15条“严禁”。
《通知》指出,近期,中央和中央纪委连续下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争做廉洁守纪楷模,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通知》提出了15条具体纪律要求,包括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台历以及挂历等物品,赠送礼金和购买赠送现金卡、购物卡等;严禁用公款超规格、超标准接待,相互走访、宴请和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私车“公养”和报销各种费用、酒后驾车、使用假牌套牌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参加非公务活动、走亲访友、走访上级机关部门等。同时,对借节日之机乱收费、用公款搞各种形式的聚会、公款旅游、向下属单位摊派各种费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等也提出了严禁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攀比思想。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节日期间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管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严肃责任追究。
唐山市纪委监察局设立了专项举报电话:工作日12388,夜间及节假日2802277,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