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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晓 通讯员 王永光
“小刘,你的文章又在《检察日报》发表了,你不但是咱院的市级优秀公诉人,还为全院的宣传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吕学斌主任一手拿着报纸,一手拍着青年干警刘岩的肩膀夸奖道。
“谢谢领导肯定,我有这样的进步主要得益于‘一人双岗’的工作机制,今后我将继续在公诉和调研宣传两方面努力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刘岩信心十足地说。
近年来,通过招录,大批青年干警充实到武邑县检察院。为青年干警快速成长起来,该院自2012年起,实行了青年干警“一人双岗”制度。
制度规定:凡36岁以下青年干警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须结合自身兴趣、工作经历、专业特长自行申请或由党组决定到另外一个工作岗位学习锻炼。原则上主岗位在一线执法办案部门的,辅助岗位在综合部门;主岗位在综合部门的,辅助岗位安排在执法办案部门。对主岗位实行“固定时间”工作制,对辅助性岗位实行“弹性时间”工作制。该院还出台了考核办法,年终对“一人双岗”的青年干警进行考核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在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先表彰及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该院检察长王淑娟介绍道:“俗话说,‘艺多不压身’。青年干警法律理论功底都比较扎实,多岗位锻炼,为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创造了条件。同时,实行‘一人双岗’的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配备。当案子忙不过来的时候,有执法资格的综合部门青年干警也参与办案;在办案之余业务部门的干警也注重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理论文章。这样不仅缓解了人案矛盾,也为调研、宣传工作提供了源头活水,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截至目前,该院对13名青年干警全部实行了“一人双岗”制度,使人力资源得以整体优化,干警综合素质得以全面提升。28岁的公诉科干警刘岩,选择政治处为辅助岗位,通过在政治处锻炼,其撰写的31篇调研文章、宣传稿件在国家和省市新闻媒体发表,大大提升了综合素养。2013年刘岩入选“衡水市优秀公诉人”。30岁的办公室干警卢子帅,通过司法考试后,选择反贪局为辅助岗位,2012年以来参与办理了“家电下乡补贴领域”等在当地较有影响的4起职务犯罪案件,在摸排线索、调查取证、嫌疑人讯问等业务工作实践中,提高了理论知识应用能力和办案能力,2013年被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
2012年至今,8名青年干警先后获得全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信息宣传先进个人及市级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青年干警综合素质的普遍提高,为该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12年以来,该院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无涉检上访院”及县“实绩突出单位”,受到上级院和地方党委、群众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