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今年10月1日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被执行人,统一制作风险提示并送达给被执行人。逾期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被该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信用惩戒。自10月1日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该院受理的15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了生效裁判,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该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向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风险提示。一旦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失信行为将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报纸、广播等方式对外公布,同时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受限。
邓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