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2月19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确保春节前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我省八个督导组分赴各地查欠薪

  

  本报12月18日讯  (记者  曹永学)为确保春节前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从今天起,省人社厅、公安厅等省直8部门组成8个联合督导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省人社厅、公安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国资委、工商局、省总工会等8部门共同决定,自11月20日至2014年1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记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从12月18日起,省人社厅、公安厅等省直8部门联合组成8个督导组,分赴全省各地督促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推动各地在春节前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记者了解到,如果遇到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情况,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将及时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先行支付工人工资,坚决防范重大群体性讨薪事件发生。

  同时,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