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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年正式施行
我省举办培训班学习条例内容

  

  本报12月4日讯 (记者 郑伟)《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上午,全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培训班举行。培训班通过政法网视频会议系统,以“政法网络大讲堂”的形式对全省各级护路组织和护路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就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张铁力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据了解,新公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重点调整了铁路安全管理体制,并对保障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高速铁路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作了明确规定。

  为确保该《条例》在我省的顺利实施,省护路办组织了此次培训。培训班邀请北京铁路局政法委副书记王庆进行专题授课,全面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培训班指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将对推进铁路安全管理,更好地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铁路运输事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产生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履职尽职,切实保障铁路沿线安全稳定。

  培训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好内部学习培训,广泛开展社会面上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对学习宣传效果的检查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与各项护路工作统筹安排,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

  培训班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护路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平安铁路创建工作纳入当地平安建设总体布局,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在抓好护路联防责任制,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责任查究、促进责任落实等几个关键环节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地方、铁路有关部门的护路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护路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培训班的主课堂设在省委政法委,各设区市党委政法委,定州、辛集市委政法委,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设分课堂;各级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县(市、区)护路办主任、副主任,全省各级护路办工作人员、护路队员、优秀护路志愿者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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