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们拿不到工资我也着急。三年了,每逢过年过节我都东躲西藏,这回好了,感谢法院为我执回了欠款!”11月28日,在拿到被拖欠近三年的农民工工资后,阳原籍农民工组长贾某专程来到崇礼县人民法院,将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局长曹爱国手上。
话还得从这时说起。2010年3月,张家口某机动车检测中心以发包方式将其分所检测车间及办公楼工程承包给河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此后,该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范某和高某。二人又将工程转包给以贾某为组长的80多名农民工。不久,工程开始施工,11月竣工结算。范某、高某共给付贾某等工资1146075元,尚欠421510元。后经贾某多次催要,范某、高某以发包方未结算为由,不予付款。贾某遂将范某、高某及河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局长曹爱国亲自带队,及时向范某、高某、河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督促各方尽快履行义务,但三被执行人相互推诿。在此情况下,曹爱国果断下令,向张家口某机动车检测中心下达限期追款通知书。最终,欠款全部被打到该院账户,兑付到申请人贾某手中,于是才有了开头一幕。
史少兵 闫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