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宇文玉国)11月29日,行唐交警在整治酒驾统一行动中,查处6名酒驾司机。
当日13时许,全体民警按照大队统一部署,以科室队为单位,在县城玉城大街、衡阳大街等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有可疑的车辆严格检查。13时40分许,在衡阳大街中医院检查点,民警苗旭光示意一辆由东向西驶来普桑轿车停车受检,当司机打开车门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对该司机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该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4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将他带到交警大队进一步查询,结果显示,该司机姓宋,宅里村人,不但酒后驾驶,而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
据统计,11月29日,行唐交警共查处酒驾行为6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