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日讯 (记者 曹永学)记者今天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获悉,我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共清理出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人数2136人,累计资金1065.13万元,退回财政资金363.98万元,主动返岗人员314人,补办退休手续人员322人。
在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中,我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和调度,并成立18个督导组,进行全面督导。各级各单位依托媒体解读政策,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等,搭建群众监督平台,形成政府组织实施、人人参与监督的工作合力。活动开展以来,接收群众举报投诉4231件次。
在深入走访的基础上,省纪委确定治理工作六个重点,即:长期不上班的“旷工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的“病假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的“多头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的“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的“冒名饷”;在职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的“死人饷”。
省纪委结合清理对象特点,综合运用审核编制、查看工资单、核查人数等方法,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以刚性制度处理“吃空饷”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逐人追缴财政资金。如枣强县对无故长期不在岗人员,由所在单位下达《返岗通知书》,对在规定时间不能返岗的人员,下达《处理通知书》,对无法联系的人员通过新闻媒体刊登声明,依法予以辞退等。赵县做到“两公示”,第一次公示全部领饷人员,第二次公示“吃空饷”人员,有效防止了“说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