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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2014年1月8日召开

  本报11月28日讯 (记者 张树永 刘波)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石家庄闭幕。

  会议以民主表决方式通过了《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若干规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8日召开。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法治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等事项。宋恩华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任命和决定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省监察厅厅长董云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新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庆平作了任职发言。

  宋恩华在会议结束时,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讲了意见。他指出,一是要按照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把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处理好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的关系,着力做好在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进文化机制体制创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二是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五年立法规划顺利实施。年度立法计划要优先安排与全面深化改革关系密切的立法项目,根据改革发展的要求,适时对五年立法规划中的立法项目进行增补或调整,切实担负起职责,推动立法规划的落实。三是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上下真功、见实效。健全和完善更加科学、民主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开门立法。四是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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