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凌晨1时许,三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接洪某报案称,两小时之前,其在燕郊开发区某小区的住处,被一男子强奸。
据洪某介绍,自己与嫌疑男子一个月之前在小区遛狗时相识,只知道其姓于,东北人,住小区7号楼,当日,该嫌疑人给受害人送狗笼子,见受害人一人在家,就临时起意,将受害人强奸。
经过周密部署,民警于11月6日6时许,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抓获。
(王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