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刘艳红)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东港法庭圆满解决了一起儿童被路边炉灰烫伤的侵权案件,经法院调解,日前,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小常各项经济损失4万元。
小常回家途经某浴池时,被浴池经营者倾倒在路边的热炉灰烫伤,经医院诊断为全身皮肤多处烫伤,后司法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