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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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通报5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本报讯  (记者  刘彬)10月18日,保定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这5起案件是:雄县朱各庄镇西王槐村党支部书记侯艳广挥霍浪费集体财产案;博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志公车私用案;徐水县卫生局王晓辉、赵学辉、闫艳霞等人违反廉洁自律案;满城县环保局局长边新志公款送礼案;蠡县公安局鲍墟乡派出所指导员匙曙光公车私用案。

  保定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涉案人员级别不高,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照零容忍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绝不姑息手软,对媒体披露和网络反映的突出问题,快速回应,迅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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