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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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郭永辉:

  本院受理原告吴丽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石高民一初字第005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顾晓杰:

  本院受理翟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安南大街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顾晓杰: 

  本院受理陈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安南大街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李志军:

  本院受理原告杨丽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3)石高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井秋玲:

  本院受理宫喜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年东民一初南字第00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家庄石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石家庄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石民四终字第00132号民事判决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东执字第00375-4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申请人郝顺通申请宣告郝翠琴失踪一案,经查:郝翠琴,女,汉族,1978年6月19日生,赵县范庄镇杨户西门村人,住赵县范庄镇杨户西门村柴米街30号。身份证号:13232619780619176X。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希望郝翠琴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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