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文周
进入7月份,我陆续收到从8所高校寄来的成绩单。谁也想不到,这些成绩单的主人——这8名大学生,原本均是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
2012年,杨杰(化名)等8名高中学生在参加完高考后因与同学打架,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案发后,杨杰等8人全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然而法律的制裁还在等着他们。8名未来的大学生,同时又是8个犯罪嫌疑人,两者简直有天壤之别,案件移送我院后,我想得更多的不是怎么定罪量刑,而是怎样把双方矛盾化解,让这8名犯罪嫌疑人成为积极乐观的大学生。
为了办好此案,我指派了检察工作经验丰富的公诉科科长多次到被害人家中走访,积极促成双方和解。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被害人在获得赔偿和道歉后,原谅了犯罪嫌疑人。随后,我专门接待了8名学生和家长,与他们约法三章:“遵纪守法,勤奋学习,阳光心态”,使他们认识错误,改过自新。接下来我院又召开检委会讨论,检委会委员决定对8名学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污点封存”,并建立跟踪延伸教育机制,要求他们定期将成绩单寄给我。看着他们邮寄回来的成绩单,上面显示他们成绩优异,我倍感欣慰。
近几年来,永年县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青少年犯罪像毒瘤一般妨害了永年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家庭的和谐稳定。这些犯罪不仅给学校、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还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最为重要的是,对作为犯罪者本身的青少年来说,其身心所受到的影响甚至是难以弥补的。所以,青少年犯罪应当引起学校、家庭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检察机关不仅是执法司法机关,更是群众工作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机关。营造和传递有利于青少年的正能量,同样是我们检察官的职责。梁启超先生在他的《少年中国说》中就提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对于国家的重要溢于言表,所以对于青少年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教育、矫正工作,必须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我们检察机关更应该紧密联系其他各部门,尤其是学校等教育部门,切实为青少年工作的开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作者系永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