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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欣艳 李倩军
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其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找点儿空闲,找点儿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当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不再只是一首歌,她上升为法律问题后,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也成了当下的热门话题。 她给那些不爱回家的儿孙上了一道紧箍咒,使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有了更多保障。近日,元氏县因村镇的92岁的梁老太太就运用法律武器,喊回了近在咫尺三年未曾谋面的儿子。
9月3日,元氏县因村镇的梁老太太一纸诉状把次子李明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回家看看,给予关心照顾,以及心灵上的安慰。
这是记者近日从元氏县法院了解到的一起民事案件。主管此案件的张红艳告诉记者,她在接案后的当天下午,就赶往因村镇梁老太太家,用四个小时成功调解了此案,让梁老太太和儿子李明消除了纠结三年的矛盾。
多子多孙为什么不能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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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下午,天气还有些闷热,为了早些采访到老太太,吃完中午饭后,记者就开车直奔元氏县因村镇,和张红艳法官一起走进了梁老太太的家。
92岁的梁老太太一个人居住在老院子里,院内晾晒着一些布片和农村老太太用的衣物,显得有些空寂。屋内只有几个简单的座椅,年迈的梁老太太正躺在正门口客厅的地上,地上铺着几层旧棉被,见到我们,老人枯瘦的脸上露出笑容。
守候在旁的是她的小女儿李小菊和她刚冰释前嫌的次子李明。老太太由于年龄和疾病的缘故,生活已经不能自理,但头脑还清楚,见我们来了,心情很好,坚持要坐起来,她的儿子把她扶起,拿枕头紧紧地压在她的身后,支撑着她的后背。老太太颤颤巍巍地坐了起来,头上稀疏的白发有些凌乱,岁月的痕迹深刻地烙在脸上,许是长期卧床体弱乏力的缘故,嘴不停地轻微抽动着,儿子李明紧紧地扶着她的肩头。
她的小女儿李小菊说,老母亲患有老年心脏病,日常生活都需要有人陪护照顾理。李小菊说,“看见你们来,老太太很高兴,想坐起来和你们说话,人老了都喜欢热闹,喜欢跟前人多。” 这时候,老太太嘴里一直口齿不清地嘟囔着什么。李小菊告诉我们,老太太是说让我们坐下。老太太还说,她家现在是五辈人。五辈,那就是我们常说的五世同堂。从这句话里,我们看到了老太太的自豪,她本应该是个让人羡慕而自豪的老人,因为她多子多孙啊。
李小菊说,“我家兄妹五个,两个哥哥 两个姐姐,我是最小的一个女儿。大哥最大,有70多岁了。”她指着李明说,“他是二哥,也60岁的人了,我今年49岁,是最年轻的了。我们兄妹五个一共有13个儿女,其中大哥家的儿子都当了爷爷。”
几步之遥母子竟三年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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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太太有这样一个大家庭,理应安享晚年,可为什么在92岁高龄的情况下还要状告60岁的儿子呢? 又是什么原因让居住在一个村里,相隔仅仅几步之遥的母子三年未见呢?
李小菊说,家里人多,但都在为各自的生计操劳,她家的两个孩子和哥哥姐姐家的孩子,分别在石家庄和邯郸打工,二哥家的在北京工作。只有大哥家的一个在家,也忙着自己的生活。大哥都70多岁了,身体也不太好,照顾老太太指望不上孩子们,都是他们兄妹几个的事。
在我们和李小菊交谈的过程中,李明一直耐心地扶着老太太,没有一句话。在照料老太太时,李明的举止言行给人的感觉温和而有耐心,他怎么会对老太太不孝呢?
记者问李明,“你知道老太太为什么告你吗?”李明一脸无奈,“我一直在外边干活,家里的事情我都不知道。” “三年没有看老太太?”李明低着头没有回答。
李小菊说,从2009年开始,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老人应由两个儿子来照顾。因为一些生活纠纷,李明的妻子张云和梁老太太的婆媳关系一直不和。由于李明跑车常年在外,照顾老人为老人送饭的事就落在儿媳妇张云身上。在2009年7月的一天,张某照常给老太太端去了饭菜,几句话不和发生口角,张云心里生气再也不给老太太送饭了。
这么一来,老太太在2010年以次子李明不赡养为由把儿子媳妇第一次告上了法庭,当时主办法官进行多方调解仍未果,于当年11月22日依法作出判决:次子从2010年起每年向母亲给付小麦500斤,零用钱300元等。
2010年11月22日判决生效后,次子李明每年都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再也没有上门看望过母亲。
法官张红艳让一家人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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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菊说,从2010年法院判决生效之后,老太太就由大哥和她姐妹三个轮流照顾。直到今年,大哥身体也不如从前了,大姐和二姐也因为自己家中有事不能轮流照顾老太太了,就剩下她一个人了。这时候,老太太经常想起李明,希望他能够来搭把手照顾她。
旁边的李明一直默不作声。他的妻子张云这时从门口走进来,一边说着,“知道有记者来采访,怕有人把理说歪了,这心里委屈正想和你们说说呢。”
从张云的话里,我们看到了矛盾。
为了不打扰到老太太,记者来到李明和张云的家。从老太太住处出来,走上几步就是她大儿子的家,从老大住的房子外表看,门楼高大房子还很新,老大的生活应该是不错的。穿过一条街就是次子李明和张云的家了。新盖的二层小楼,簇新的装修,门前种着各种绿色的蔬菜,如果没有和老太太的纠葛,在大家的眼中,这一定是个让人羡慕的幸福家庭。
从张云的言语中,露出了她的个性直爽和泼辣的一面。说到老太太的赡养问题,张云也是一肚子委屈,她说,“老太太对我再不好,我也从来没有不管她。但老太太在小姑子李小菊的撺掇下多次到法院告我,我咽不下这口气”。
张云满腹委屈地讲了从她嫁进李明家后,老太太和她的种种不和。尤其是讲到2010年老太太状告她家一事时,显得十分气愤,她认为就是有再多的矛盾,老太太也不应该和小姑子把自己家人告到法院。她说,从2010年法院判决后,她完全是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的,从来没少给过老太太任何东西,这件事伤了她的心,心里一直很纠结。
张云说,这几年没去照看老太太,是因为老太太和小姑子对她有意见,不让她去照顾,就是去了也是吵嘴,所以就一直没去。她还说,“我是讲道理的人,老太太再不好我们都会照顾她,因为她是我婆婆。”“多亏有张红艳法官亲自到家里,她讲的话我爱听,都说到心里去了,她理解我。”张云表示,她心中的疙瘩已经化开,会尽最大努力让老人安度晚年。
张红艳 :希望努力换来梁老太太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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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张红艳告诉我们,接到这起案子后,认真翻看了卷宗,梁老太太的事让她觉得揪心,向领导汇报了情况以后,领导也非常重视。
9月6日下午两点,她和办案法官牛兴华一行二人驱车直奔老人所在的村庄,经打听在村东口见到李明本人。在交谈中,张红艳发现,李明本质上还是很朴实的,不赡养老人并不是他的本意,可能大部分原因是出于对家庭内部矛盾的无法释怀,和对法律的无知,他才选择了机械执行判决而不去探望老人。
于是张红艳从婚姻法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谈起,经过近一个小时的交谈,李明主动提出,与长子轮流照顾母亲。为避免节外生枝,张红艳决定趁热打铁,提出和他一起去老太太住处看望。
在法官的介入下,两个儿子轮流照顾母亲达成共识。但怎么照顾,照顾得怎么样,如何轮班、几点交班,谁给水缸挑水,刷锅刷碗、缝缝补补怎么办?细心张红艳建议他们把村里的干部和老太太当家子有威望的大辈请了来一起商量具体的照顾细节,一直到下午六点,两个儿子和小女儿三子女在众人的见证下,达成书面协议,协议一式五份,三子女各一份,留卷存档一份,家族长辈保管一份。
在张红艳四个小时调解下,梁老太太的生活从9月7日开始了正常的运转。
结束语:采访结束了,忘不了我们走时梁老太太伸出的那只久经岁月颤抖的手,忘不了她喃喃地重复着的那句“还要来啊”。不知道老太太还能再度过几个中秋,希望这次调解她能够得到子女们悉心照料,儿孙们能抽时间看看她,让她感受到五世同堂的幸福。
(文中部分当事人均为化名)
请给老人“精神赡养”
张树永
92岁老人呼唤“精神赡养”的报道,发人深思。
尊老爱老、孝敬父母,向来被认为是最基本的道德,最受崇尚的美德,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但在现实中,秉持住这样的道德伦理,让老年人真正其乐融融,颐养天年,确实也不是件容易事。我国现在仍是农业大国,仍处在乡土社会。赡养老人主要靠一家一户,亲属儿女。家庭的经济承受力相当有限。何况,每个人要学习、种地、工作,为生活打拼、奔波。即使经济条件、经济照顾好了,你让老人孤寂地住在孤零的小院里、静寂的房间里,他们的心还是凄冷的。
现实催生了今天的老年人权益法。而该法特别提出给老年人以“精神赡养”、心灵安慰。正像办案法官张红艳所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行意味着,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诉诸法律。但没有哪一位父母真的愿意运用这条法律,把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子女精神上的安慰对于老人来说,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为人晚辈者要多加体贴长辈,在尽好“经济赡养”义务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精神赡养”,给长辈多一份温暖。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现实中,我们有时会看到,因为一些纠纷引起的赌气,而置老人于不顾,往往待老人“西走”之后,成为心中永远的遗憾,永远的痛。
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官难理家庭案。这里要特别提到元氏县槐阳法庭庭长张红艳、法官牛兴华,他们的职业精神、办案精神。为使92岁老人的合法权益、儿女亲情得到维护、呵护,两位法官苦口婆心,用法律的精髓,庖丁解牛,化解矛盾;用法律的精神,雪中送炭、传递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