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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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河北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桃园支行申请执行本院(2008)东民二初字第2259号民事判决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东执字第00389-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刘国斌、王丽娜:

  本院受理原告张红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东民一初南字第00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孟宪全:

  本院受理的朱林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三河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5日作出的(2013)三民初字第6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3年8月2日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三执字第867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于楠:

  本院受理原告王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东民一初北字第00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胜利北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石建民: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沧兴集团商砼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一案,案号为(2013)沧仲案秘字第0069号,该案于2013年8月13日进行组庭通知、开庭通知公告送达。因原指定仲裁员赵志勇有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故由本会主任重新指定石延华为本案仲裁员。开庭时间变更为2013年11月27日9时,开庭地点及仲裁庭其他组成人员不变。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沧州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霸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冀R1201警车牌照不慎丢失,特此声明。

  韩桂珍不慎将身份证丢失,证号为130434192904140043,特此声明。

  何丹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84021,特此声明。

  马鹏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54785,特此声明。

  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苗立荣不慎将公证员执业证丢失,执业证号为103011220120711,特此声明。

  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邵迎禄不慎将公证员执业证丢失,执业证号为103011120120712,特此声明。

  王建维不慎将一警号及警官证丢失,警号为1303402,特此声明。

  李文月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47064,特此声明。

  曹子宾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75712,特此声明。

  河北省抗癫痫协会不慎将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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