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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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调解息事端

  刘丽

  今年6月,正定县新安镇吴兴村村民王某在打工时突然死亡,其家属王某某与包工头朱某某、张某某在赔偿金额上不能达成一致,遂找到村调委会,请求帮助调解。但是,由于双方各执己见,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村调委会也不能让双方达成一个满意的调解方案,便请求县大调解中心给予帮助,让双方平息事端。

  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迅速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原来,朱某某与张某某共同组建了一个建筑班,二人是包工头,雇佣王某为其工作。在给村民张某家装修时,王某不慎从二楼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悲痛至极,要求包工头给予赔偿。经过调查,工作人员对该案的经过有了初步了解,随后积极联合村调委会分别对双方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稳定双方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但由于王某的两个儿子在外打工,一时无法回家处理后事,只有等他们回来之后再作处理。在等待王某之子回来的这段时间,工作人员建议双方积极找律师进行咨询,了解自己一方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为下一步的调解打基础。

  同月,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吴兴村委会对此事进行调解。工作人员认为,应该在法律的基础上,讲理,讲人情,从这一点为突破口进行调解。对于死者家属一方,工作人员表示理解其悲痛心情,对他们进行安慰,安抚情绪。做好了王某一家人的工作,工作人员又耐心地对包工头朱某某、张某某做思想工作:人死为大,应该从人道主义出发,再加上王某上有80多岁的老父亲,应该多出一些补偿费用;钱没了可以再挣,人一死就什么都没有了,再说包工队为所有干活的人都入了意外伤害险,补偿王某后,朱某某等可以通过保险理赔减少损失。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朱某某、张某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种费用15万元。在工作人员的主持下,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起死亡赔偿纠纷被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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