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真正使执法过程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权益的过程。
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检察权来源于人民,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政治属性,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执法是检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当今社会,通讯手段越来越发达,交通工具越来越先进,但是一些地方的司法人员与群众的距离不是更近而是更远了;有的地方执法办案存在机械执法、生硬执法等现象,缺乏与群众的沟通,忽视群众的感受;有的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有的特权思想严重,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甚至欺压群众;有的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这些问题究其原因,最根本的就是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必须解决好宗旨问题、解决好为谁执法问题、解决好与群众感情问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保证检察工作始终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
恪守执法为民职责。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检察机关而言,执法为民,就是要把严格执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作为践行为民宗旨的根本措施和根本途径,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从河北检察工作实际看,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力组织好为“四大攻坚战”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行动、为加快发展保障民生提供司法保障;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努力打造“首安之区”,促进平安河北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促进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持严格执法,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切实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法治河北建设;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认真执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通过司法手段和诉讼程序维护人民权益,保障冤抑得到伸张、人权得到保护、正义得到实现。
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执法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做群众工作。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是今年中央政法委部署的“提升五个能力”首要的一项。检察机关要把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牢固树立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的思想,树立办案是政绩、化解矛盾更是政绩的政绩观,真正从“依法结案了事”转向“案结事了人和”,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增进和谐的过程。
要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着力提升把法言法语转化成群众语言的能力,学会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阐释法律、用人文关怀赢得群众理解,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真正起到消除困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作用。要把专门工作更好地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经常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虚心向群众学习,做到案件处理既合法,又合理、合情,切实把专门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成为不断获取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的源泉。要善于宣传群众、引导群众,善于运用新兴媒体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既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又教育群众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理性维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深化便民利民措施。司法既要专业化,也要实现大众化和民主化,积极为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司法提供便利条件。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意见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检察工作机制。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12309举报平台建设,注重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要改革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并完善下访、巡访、约访工作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参与联合接访中心工作制度,完善首办责任制制度,健全受理和处理群众信访平台,大力推广不起诉、申诉工作公开审查制度。要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五进”活动,多与基层群众直接打交道,倾听群众呼声,服务帮助群众,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要深化涉农检察工作和检察联络室建设,完善检察机关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使检察工作更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这是由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所决定的,也是一项宪法原则。必须经常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要最大限度地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检察职能、检察工作的宣传,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以规范化执法提升执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要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与人民群众平等相待,热情为群众服务,严防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严防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严防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确保检察人员的清正廉洁,以良好形象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