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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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拆“心墙”

  李海英

  近日,抚宁县抚宁镇下庄管理区在排查过程中及时发现一起矛盾隐患,后组织人员迅速介入案情,历时5小时,使一度水火不容的邻里喜上眉梢、握手言和,一起纠纷经过司法人员的努力得到了有效化解。

  该区某村张某与杨某的责任田相邻,张家田地在北,其北有一泄洪渠,杨家在南,整个地形由南向北倾斜,一条近2米宽的水渠东西横亘于两家田地间。2011年,张家将责任田四周构筑围墙修建了修理厂。2010年,杨家将责任田外包他人经营,自己外出打拼。今年年初,杨家盘算着责任田已经到期,准备回家自己耕种,到了田里一看顿时愣住了,张家沿两家水渠中间筑起了一道长约40米的围墙,“水渠被毁,如何灌溉、泄洪?”杨某越想越气,遂找张家理论。为此,两家人多次发生口角,村调委会曾多次调处,未果。杨家扬言村里调不了就强拆,对方也不示弱,回应着“敢动一块砖头就试试”。

  眼看汛期将至,农田灌溉排涝已迫在眉睫,矛盾有升级危险,不能继续拖延,管理区司法所袭景清所长决定迅速了解案情,解决纠葛。几天后,村调委会主任、当事人如约来到镇司法所。张家认为两家原来关系不错,况且老渠因井南迁早已多年不再使用,琢磨着垒上墙也没什么;但杨家夫妇认为水渠被垒上墙,不通风,灌溉泄洪受到制约,加上张家墙内的那几棵杨树,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受影响,庄稼怎么生长?双方各执己见,言辞激烈,工作人员多次劝阻后决定实行隔离调解。

  司法干警从邻里情入手,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肯定两家原本关系不错,因生产而起了纠纷,事实上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大家都要心平气和、坐下来换位思考一下问题,共同寻找一种双方都认可的解决办法。张家要求墙外修个30公分的护坡,杨家坚决不同意,并认为这样对方占的地方更多了,也就意味着他家受到的损失更大。工作人员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劝说杨家同意让对方修一护坡,这样围墙才能稳固,否则,一旦出现事故自家也会受影响。

  经过当事人10多次磋商,历经5个小时的努力,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家沿墙体外侧下设一30多公分宽U型槽排水,影响杨家庄稼生长的那几棵树由张家放倒,一次性补偿杨家经济损失人民币500元整,杨家允许张家在墙外修筑一条宽20公分以内护坡;杨家自西边洼地挖一条30多公分宽的小泄水沟,从张家墙外地经过顺流到张家北面泄洪渠;村里遗留水渠,如遇征地补偿,丈量以渠心为界(即墙中心为界) ,各自一半。

  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两家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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