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增祥)9月2日,事故受害人张某的家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武安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手中,对他们迅速破案表示感谢。
8月1日15时许,武安大队事故科侦逃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大队指令称:“在中兴路与光明街十字路口,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黑色轿车撞人后逃逸,骑电动车人受伤较重,已送武安市第一医院救治”。事故现场留有肇事车辆损坏的前大灯碎片等物品。现场多名群众提供了三种不同车牌号,经网上比对和监控查询,办案民警最终确定是一辆普桑轿车,车主韦某。民警经调查,截至案发前,该车六易其主,已转卖给李某,但未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民警找到李某了解到,今年8月1日,李某将此车借给本村朋友王某使用。8月3日,王某将修理好的这辆轿车还给李某。李某配合交警提供了肇事车辆藏匿地点,并协助事故交警将该车扣押。8月3日17时许,肇事者王某到事故科投案自首。经鉴定,伤者张某所属伤情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