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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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齐行车记录仪、GPS和执法记录仪
鹿泉交警实现透明执法

  

  本报讯  (记者 宋法绪 韩志强)自8月份起,鹿泉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上路执勤时都配备了行车记录仪、GPS和执法记录仪,这种“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警用车辆的使用效率,增强了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意识。

  行车记录仪安装在出警车辆的前挡风玻璃的中间位置,具有激光夜视摄录、自动存储、语音提示等多种功能,并可将时间、车速和行车方向信息全部清楚记录下来。GPS则实时显示出警车辆的实际位置以及汽车运行路径。民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可对路面上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所拍摄的违法视频资料将作为相关证据进行保存。

  为保证“三位一体”能够发挥预期的作用,该大队专门出台了相关制度,要求行车记录仪自警车驶出警营开始至执勤执法活动结束返回警营,全程不得中断视频记录;执勤民警纠处交通违法行为不得在车内或行车记录仪摄录范围之外进行,其过程与执法记录仪同步使用、同步记录,资料同步保管;在执勤执法活动中,执法仪器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停止与本人或仪器相关的一切执勤执法活动。该大队设计使用了《执法视频核查表》、《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督查表》和《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抽查表》,保证这些设备的使用效果。同时,他们制定了凡未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和车载记录仪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据鹿泉市公安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之前的确存在个别民警下班后把车开回家、绕道办私事等公车私用甚至公路“三乱”的现象,自从配备上行车记录仪、GPS定位系统后,不管是下班后还是节假日,所有的执法执勤警车都整整齐齐地停放在大队院内,有了执法记录仪,民警们也自觉规范了执法行为和文明用语,再未有违规违纪和公路“三乱”现象出现。

  “大队给我们配上这些设备,对我们既是保护,也是约束。”正在路面执勤的副中队长高旭日对记者说。高旭日他们3名民警一个组在307国道符庄村口执勤,大队配备了4个执法记录仪,其中一个备用。“有了执法记录仪,驾驶人面对民警处罚想抵赖行不通了,同时执法记录仪可还原执法过程,充分保障了民警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从队伍管理上,我们也得严格要求自己了,上班一分钟不能晚到,下班一分钟也不能早走,这也促使我们对群众态度不能蛮横,执法要规范,因为这些仪器都‘盯’着你呢!”高旭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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