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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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 倾家荡产
贩毒 锒铛入狱

  本报讯 (记者 章彤华)因为吸毒倾家荡产,为了筹措毒资,又走上贩毒之路。9月2日,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案的两名涉案人被依法判刑。

  石家庄人赵庆(化名)自染上吸毒的恶习后,几年下来,家里的积蓄全部因为吸毒而花光。他不但没有去戒毒,反而变本加厉,想通过自己贩卖毒品挣钱供自己吸毒。

  2012年2月,赵庆从河南人小张(在逃)处购买了10余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然后自己以每袋约0.3克的重量进行了分装。之后,他将冰毒分数次以每小袋500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叫张鹏(化名)的吸毒人员。2012年12月,民警根据举报,将购买毒品的张鹏抓获,并从其驾驶的汽车上查获了两小袋冰毒。后来张鹏协助公安机关将赵庆抓获归案。

  此外,根据张鹏供述,其购买冰毒除了自己吸食外,剩余部分又出卖给一名叫周品(化名)的吸毒男子,民警随即找到周品。由于周品购买的冰毒不到10克,没有达到追究其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追诉标准,因此,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以赵庆、张鹏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赵庆分数次贩卖给张鹏甲基苯丙胺共21小袋,张鹏又加价后将部分毒品贩卖给周品,二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2013年9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庆、张鹏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六个月。

  据新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李硕介绍,最近一段时间,该院公诉了数起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中的被告人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其本身就是吸毒人员,因为吸毒导致倾家荡产,为了生计,更为了筹措毒资,又走上了贩毒的道路。通过办理此类案件,检察人员提醒人们,毒品乃万恶之源,无论因为何种原因都不能碰,否则不仅会倾家荡产、众叛亲离,还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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