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9月02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石市十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万余件
挽回经济损失1.5亿余元

  

  本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张琳娜)记者从石家庄市司法局了解到,自2003年9月1日《法律援助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至今已经十年。十年来,石家庄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听法律咨询电话265785个,接待来访20713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47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5亿余元,有效地维护了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石家庄市共建立1个市级法律援助机构和23个县级法律援助机构。他们依托律师事务所成立“石家庄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边防站、计生局、劳教所、消防支队等单位设立行业特色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277个;全市5040个村(居)委会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在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5000余人。

  该市形成了以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枢纽,以有关部门、社团组织为依托,以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为骨干,以社区、街道、村(居)委会为基础,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格局,极大方便了广大村(居)民及时、就近得到法律服务。

  该市坚持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职业追求,力求实现便民服务的最大化,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升级改造“12348”热线。石家庄司法局“12348”热线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普法、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司法考试等职能纳入服务内容,建成集实体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业务解答和展示形象为一体的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扩建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室,增设接待前台,设置法律援助律师来访接待岗位,为来访人提供代书、咨询、申请审核等“一站式”服务;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在市内五区160个较大的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每月18日(石家庄学法日)派律师到社区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司法所标注在地图上,形成了一目了然的法律援助网络,确保受援人在最短的时间、最近的距离,找到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制定实施《石家庄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实施办法》,规定了上门服务的对象、程序及监督办法,极大地方便了行动不便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除《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之外,他们还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残疾人、军人家属涉及主张劳动报酬、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事项,以及农民工、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核其经济条件;审批程序由原7天缩短为3天,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的,当场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服务;为6000户困难家庭建立法援电子档案,发放了法律援助联系卡;安排律师事务所与残疾人实行一帮一结对子,及时用法律形式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石家庄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 “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农民工22846人次,办理案件951件,确认、追讨欠薪和工伤赔偿2539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时组成由法援律师和社会律师共同参与的办案小组,依法、合情、合理地提建议、做工作,化解信访人积怨,使其息诉罢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悉,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司法部授予第二届、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被省、市有关部门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老年人、残疾人、妇女、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