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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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社会戾气不能坐而论道

  

  □ 曹永学

  发生在成都的“8·25”持刀行凶案已造成5死10伤。凶手是一名人们眼中“老实、木讷”、常年患病的中年男子。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人,在成都闹市区挥刀行凶,从公交车到大街上一路狂杀,造成素不相识的群众群死群伤。

  从今年6月7日陈水总制造骇人听闻的厦门公交车爆炸案算起,到8月25日,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笔者粗略统计了一下,已发生引起全国关注的暴戾案件7件,其中包括震惊全国的北京摔婴案、河南驻马店丁金华连杀5人案、黑龙江敬老院纵火案、河南安阳公交车杀人案等。这些报复社会、报复无辜群众的恶性案件,大大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这些恶性案件的集中爆发,让社会充斥着一种暴戾之气,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受到潜在的威胁。

  其实,暴戾案件这些年一直持续不断,例如2001年石家庄靳如超爆炸案、2009年成都公交车纵火案等,但是最近这些暴戾案件频频发生,必须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的高速繁荣带来复杂的社会矛盾,利益分配不合理、失业、欠薪、欺诈等等,站在自己的角度,社会上很多人心里都有怨气,加之法治不完善,不少人有“自暴力”倾向。这种倾向一旦丧失道德和人性底线,屠刀极有可能挥向社会无辜群众。

  纵观这些震惊社会的暴戾案件,作案者大多是挣扎在社会底层的“草民”。尽管每个案件有各自的案发缘由,但作案者有一个共同特点:人性扭曲、仇视社会。

  当前,对这一社会现象的讨论不少,专家、学者或从作案者心理、情绪角度进行分析,或从社会转型期的客观性进行分析,还有人从政府职责、社会救济等方面进行呼吁,但总的看,是说的多做的少。

  暴戾案件威胁的是社会公共安全,探讨应对之策的主角应该是政府。笔者认为,政府应当把化解社会戾气、预防暴戾案件作为一个社会课题,在理论探讨的同时,积极探索化解的方法。

  社会戾气是社会矛盾的反映,暴戾案件夹带着浓厚的社会矛盾“气息”。对于社会管理者来说,这是一种新的、复杂的“社会病症”,没有现成的良药。正因为如此,政府才应该担当,调动社会资源,治标治本同步推进。

  我们不知道下一个暴戾案件何时发生,也不知道是否会发生在自己身边。但是我们知道,一味坐而论道,只会贻害社会,贻害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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