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打手一人被判死刑 9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本报8月22日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罗一民)记者今天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0年起,高碑店籍男子庞云峰在经营箱包厂期间,以殴打、拘禁等方式强迫他人劳动,最终致使4人死亡,2人重伤。近日,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迫劳动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庞云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3年2月出生的庞云峰,是高碑店市私营箱包厂业主,几年来,他采用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劳动,残害工人,恶行累累。
2010年12月15日晚,在高碑店市泗庄镇邓庄村庞云峰开办的箱包厂内,庞云峰嫌工人马某干活不卖力气,便指使被告人卜铁男、杜宜山、孙振华、刘威、贺鹏等人用棍子、缝纫机皮带等对马某进行殴打。庞云峰得知马某死亡后,遂指使卜铁男、杜宜山将尸体抛至廊坊市固安县东湾村外,由卜铁男浇上汽油点燃后逃离现场。
2011年3月31日凌晨,庞云峰因怀疑工人刘某偷了手机报警,便和卜铁男驾驶面包车将刘某拉至高碑店市肖官营乡龙湾大堤处,用镐柄猛击刘某头部,见其倒地以为已经死亡,将其踢下河堤后离开。次日早晨,刘某被群众救助。
2011年4月3日下午,庞云峰因不满刚来的一名年轻男子不情愿在其工厂打工,遂指使卜铁男等人用铁管、镐柄等将该男子打成重伤。次日凌晨,庞云峰、卜铁男以给其看病为名,将其骗上面包车,拉至廊坊市固安县东桃园村外废弃的小房内,打昏后浇上汽油并点燃逃离现场,致该男子被烧死。
2011年7月16日晚,在箱包厂内,工人屈某因不堪忍受工头王卫国的殴打、辱骂,持剪刀将王卫国的手臂刺伤后逃跑,被曹振鹏、杜宜山、孙振华等人在院内截住,用铁棍殴打成重伤。
2012年2月14 日中午,因不满两名工人在劳动时打瞌睡,庞云峰遂纠集人对二人进行殴打。当晚22时许,庞云峰听说二人又打瞌睡,用两个塑料袋套在二人的头上,再次进行殴打,之后强迫二人继续劳动。次日早晨发现其中一人已经死亡,另一人生命垂危,当晚即与郄路鑫、秦玉科等将二人拉到高碑店市田庄村屠宰场东侧沟内抛尸。
这期间,由于庞云峰强行扣留了其他工人的身份证、手机,严禁工人外出,致使其犯罪行为被长期隐瞒下来。直到一名遭受迫害的工人逃出工厂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庞云峰等人才被绳之以法。
法院审理认为,庞云峰作为个体私营业主,无视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休息权,不惜采用杀人、殴打、拘禁等方式,残害被害人,手段残忍,令人发指,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法院一审判处庞云峰、卜铁男死刑,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4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