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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起重大事故8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 陈炜伟 朱立毅)记者20日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了解到,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审核通过了挂牌督办的11起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原则同意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的调查处理结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涉嫌犯罪的8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其中,企业68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15人。此外,对13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其中企业43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9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0人。

  安全监管总局介绍,这11起重大事故中有9起为2013年发生。11起事故分别发生在黑龙江、陕西、江苏、湖南、吉林、湖北、福建、河南、甘肃和新疆。其中,煤矿事故4起,交通运输事故4起,火灾爆炸事故3起。

  据介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审核了这11起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作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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