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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吉英
个人身份证10年前曾丢失,个人信息的泄露,引发了一起离婚案,给本来生活平静的一家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2012年8月下旬,行唐县人民法院接到一份离婚案件的应诉通知。通知称,2002年王先生在石家庄与晓熙(化名)结婚,婚后不久,王先生因故回到自己家乡,离别时两人约定晓熙到王先生家乡定居,但王先生走后,与其“爱妻”再也联系不上,因此,王先生向家乡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2年9月3日,行唐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两名办案人员按照送达地址,来到晓熙户籍所在地的村庄,经与村干部联系,说明来意,并希望村干部帮助找到晓熙。办案人员拿出诉讼材料中婚姻证明上的照片让村干部及群众辨认,所有人员均称证明材料上的照片不是本村晓熙,村干部又提供了现存晓熙的“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手册”,上有晓熙的身份证号码、照片及基本情况,再与其对照,二人个人信息完全一致,只是照片有很大出入。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办案人员找到了晓熙的娘家,经与晓熙母亲谈话,其母称女儿与其丈夫是自由恋爱,自上世纪九十年代结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并育有一儿一女,二人始终在石家庄市打工,并指证证明材料上的照片绝非自己女儿。
当时,办案人员虽没有见到晓熙本人,但在其家人、村委干部及群众的证明下,基本排除该村晓熙就是当事人的可能,但办案人员没有妄下结论,劝说其母尽快提供晓熙的联系方式,及早与晓熙本人见面。
2012年10月16日,该院法官找到了正在石市某宾馆餐厅后厨打工的晓熙,说明情况后,文化程度不高但性格开朗的晓熙对法官们说:“你们看我像那个人吗?”并说明其身份证曾在2002年左右丢失,直到2004年才补办了第二代身份证。晓熙希望法院尽快查清事实,早日将冒充自己的人抓获,还她一个清白,并同意工作人员为她拍照、录像,留作证据。
近日,王先生家乡的法院传来一份“民事变更之诉声明状”,经当事人王先生对照录像、照片和有关材料核实,确认案件中的晓熙并非现在的行唐籍晓熙。因此,王先生与晓熙的婚姻关系不存在。
法官提醒:
通过此案我们不难看出,当初晓熙身份证丢失,有人趁机盗用其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与王先生结婚,纯属骗婚行为。在此,告诫人们,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以防“贼人”乘虚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