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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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禁医”如何保证

  

  □ 邓海建

  最近,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表示,受国家卫计委委托,该协会已正式启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公示考核结果的同时,医生“不过关”的原因也有望对社会公示。这意味着,在两年一次的考核中,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将被列入“黑名单”。 邓利强坦言,现行《执业医师法》没有禁止有问题的医生终身从医的规定,以富平贩婴案为契机建立相关的规定很有必要。(8月11日《京华时报》)

  都说“医者仁心”。良心丢了,治病与谋财害命之间,也不过一纸之隔。无论是索贿受贿,还是拐卖幼婴,都是板上钉钉的违法行为,与道德悖谬是性质迥异的两码事。这不是自律能杜绝的,也不是谴责能避免的。加大违法成本与执法威慑,才能防患于未然。从这个意义上说,“终身禁医”确实很有必要。

  制度设计初衷良好,但眼下的担心在于两个层面:一者,诸多考核基本流于形式,靠医德失范来“终身禁医”,果真靠谱吗?事实上,按照1999年5月1日施行的《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考核工作应定期进行,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可依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执业医师从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医德医风等三方面进行考核。这些年过去了,考核在哪里、结果在哪里、奖惩在哪里?

  二者,医务人员的失德失范,固然有个人主观原因,眼下来说,也与体制机制关联很深。在以药养医的机制下,我们一方面大肆宣扬医务工作者“所得甚少”,另一方面又难以调整其收入格局,时日长久,失衡下滋生的潜规则,就固化成了合情合理的明规则。最极致的例子,是“陕西贩婴医生事后仍收取家属好处——40个馍50斤面”。诚如广东省医疗行业协会会长田武汉教授所言,根本问题不解决,要消灭医生收回扣的问题,光靠教育是不够的,仅靠抓人也是抓不完的。

  医药代表与某些无德医生之间的苟且之事,不需要靠移动硬盘泄漏的表格来证明。但这些日子,公众见识到的是,素来标榜质量疗效取胜、且“拒绝行贿”的外国药商,原来也不过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凡此种种,这能算是一时糊涂之举吗?在这样一种不言而喻的医药环境下,落实“终身禁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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