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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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法院
发挥陪审员“五员”作用

  

  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刘为)康保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陪审员法治宣传员、司法监督员、庭审裁判员、办案调解员、专业辅导员的作用,由人民陪审员陪审的案件,无一发生矛盾激化和上访。

  发挥法治宣传员作用。借助人民陪审员“庭上是法官,庭下是群众”的角色定位,以亲身体会和群众相互交流,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发挥司法监督员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全过程,在陪审过程中能实时监督法官是否廉洁自律、文明办案、遵纪守法、依法调解,增强审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

  发挥庭审裁判员作用。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业务培训,庭审中引导陪审员针对自己的专长提出专业意见,让陪审员依法、全面、客观、公正行使审判权,有效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

  发挥办案调解员作用。根据案件特点挑选热心群众工作、具有专业知识、在当地享有威望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加强调解能力指导,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根植群众、贴近基层、富有亲和力等优势,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修复社会关系,维护和谐稳定。

  发挥专业辅导员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求专业程序越来越高,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人民陪审员便成了法官的辅导老师,为法官提供专业知识支撑,使判决更权威、更科学、更合法、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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